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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 - 考评机制
教学质量奖励条例——教职工津贴发放方法——教职工考核条例——学校病事假条例
溧阳市第三中学教学质量奖励条例(修订稿)
为贯彻落实市高中教学工作会议精神,调动教师的工作主动性、积极性、创造性。激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,努力提高教学质量,坚持“奖优罚劣、优质高酬”原则,特制定如下条例。
一、高三毕业班成果奖
完成或超额完成市局高考目标奖给高三年级奖金 X 元。低于目标数70%,则 X 等于零。具体分配方案应体现如下原则:⑴ 班级捆绑;⑵ 学科捆绑;⑶ 学科成绩贡献大小。
体现原则,课任教师所得奖金计算参考方案如下:
假定各学科目标均分为 a i( i = 1,2,3…… )
某班学科(取样)均分为 b i( i = 1,2,3…… )
计算办法:A = ∑ ( i = 1,2,3…… )
学科老师所得奖金:T =
注:
⑴ 取样范围为该班指标数学生人数(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出样)
⑵ Y 为班级所得奖金总数
⑶ 行政领导参加所任班级奖金分配、系数为 2
⑷ 班主任、备课组长可视成绩大小在奖金分配时享受一定的系数
⑸ 分配方案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可作调整
⑹ 上述所有奖项已含在 X 之中。
二、初三毕业班成果奖
中考成绩完成或超过学校预定目标,奖励初三年级人民币 X 元。与预定目标达一定差距,则 X = 0 。具体分配方案应体现如下原则:⑴ 学科成绩捆绑;⑵ 班级捆绑;⑶ 均分高低。
三、基础年级教学成绩奖(初一、初二、高一年级)
学校每学年初公布年级、学科教学目标,设基本目标和努力目标三个奖组,以备课组为单位颁发奖金,教学成绩突出者予以重奖。
具体办法如下:
年 级 达 标 情 况
奖 金
高 中 保 五
50元/每工作量
争 四
300元/每工作量
夺 三
600元/每工作量
初 中 1~10
400元/每工作量
11~15
300元/每工作量
16~20
200元/每工作量
注:所有目标数据均以教研室提供的正式统计表为准。
四、艺术、体育高考成果奖参照执行
※ 1、本条例经教代会通过后生效。
2、本条例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校长室。
溧阳市第三中学
2003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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